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保定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

2016-09-23
发布日期: 2016-09-23 施行日期: 2016-09-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
法规类别: 固废管理 发文字号: 保环发〔2016〕19号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保定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

保环发[2016]19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市直管企业,各通信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08号)、《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河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冀环办发﹝2016﹞20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保定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保定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程序

2016年9月23日

保定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关于强化危险废物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冀环防﹝2016﹞159号)、《河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冀环办发﹝2016﹞203号)、《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强化危险废物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保环发﹝2016﹞1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危险废物跨省移出管理程序

(一)需提交的材料

1.《河北省危险废物跨省移出申请表》、《河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计划》、《法人授权委托书(跨省移出)》、《法人授权委托书(跨省移入)》、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产废单位和接收单位之间签订的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3.危险废物产生及接收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4.危险废物接收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运输单位《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的相关资质复印件,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危废产生单位或危废接收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

6.对以利用为目的经营单位,应提供其证明危险废物利用产生的(副)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相关材料。

(二)工作程序

申请单位将上述材料报县级环保部门,县级环保部门就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实际产废情况,转移计划和委托处置合同是否一致;委托处置合同中是否包含为危险废物名称、类别、数量、处理方式等申请转移事项,合同执行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处置单位和运输单位是否具有资质等材料进项审核,审核后同意转移的在《河北省危险废物跨省移出申请表》县级环保部门意见栏明确签署是否同意的决定性意见,并加盖公章。之后产废单位将上述材料提交到市环保局,市局签署意见后,产废单位按要求向河北省环保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交材料,并按程序审批。

二、危险废物跨省移入管理程序

(一)需提交的材料

1.《河北省危险废物跨省移入申请表》、《河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计划》、《法人授权委托书(跨省移入)》、《法人授权委托书(跨省移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产废单位和接收单位之间签订的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3.危险废物产生及接收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4.危险废物接收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运输单位《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的相关资质复印件,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危废产生单位或危废接收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

6.对以利用为目的经营单位,应提供其证明危险废物利用产生的(副)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相关材料;

7.接收单位以利用方式处置的,需在每次接受省外危险废物前,提交危险废物种类和成分的分析报告。

(二)工作程序

申请移入单位将上述材料上报县级环保部门,县级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是否具有处置能力,转移计划和委托处置合同是否一致;合同执行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运输单位是否具有资质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同意接收的,在《河北省危险废物跨省移入申请表》县级环保部门意见栏明确签署是否同意的决定性意见,并加盖公章。之后申请单位将上述材料提交到市环保局,市局签署意见后,接受单位按要求向河北省环保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交材料,并按程序审批。

三、危险废物省内跨市移出管理程序

(一)需提交的材料

1.《保定市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见附件1)

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接收单位、运输单位签定的处置协议、运输意向书;

3.危险废物产生及接收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4.危险废物接收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运输单位《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的相关资质复印件,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二)工作程序

申请单位将上述材料上报县级环保部门,县级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实际产废情况,转移申请和委托处置合同是否一致;合同执行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处置单位和运输单位收否具有资质,转移路线是否明确合理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同意转移的,在《保定市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相应栏目签署是否同意转移的决定性意见。县环保局签署同意意见后,产废单位将上述材料提交市环保局,市环保局按程序向移出地市级环保部门发函商请是否同意转移计划的意见。移入地市级环保部门回复同意转移的意见后,市级环保部门再对转移事项进行批复。

四、危险废物省内跨市移入管理程序

(一)需提交的材料

1.《保定市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

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接收单位、运输单位签定的处置协议、运输意向书;

(二)工作程序

市环保局收到危险废物移出地市级环保部门征求意见函后,危险废物接收单位向移入地县级环保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县级环保部门重点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是否具有处置能力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同意接收的,在《保定市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县级环保部门意见栏明确签署是否同意的决定性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将上述材料提交到市环保局,经审核后,市环保局负责向移出地市级环保部门复函,并同时以抄送形式告知接受单位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

五、危险废物市内转移管理程序

(一)需提交材料

1.《保定市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

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接收单位、运输单位签定的处置协议、运输意向书;

3.危险废物产生及接收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4.危险废物接收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运输单位《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的相关资质复印件,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二)工作程序

产废单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经县级环保部门审核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实际产废情况,转移申请和委托处置合同是否一致;合同执行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处置单位和运输单位是否具有资质,转移路线是否明确合理等内容。核实后同意转移的,在《保定市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县级环保部门意见栏明确签署是否同意的决定性意见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市环保局的同时将危废转移情况函告接收单位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接收地环保部门接到告知函3日内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此批危废的意见报市局。市环保局根据双方的转入(出)意见,出具批准危险废物转移文件,并同时以文件抄送形式函告移入地县级环保部门。

六、管理要求

1、各县(市、区)环保局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管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审查责任制,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转移危险废物企业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切实履行属地日常监管职责,监督企业规范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转移联单由转出地环保部门到市局统一领取。

2、各县(市、区)环保局务必履职尽责,危险废物移出地环保部门在接到市局危险废物转移批复后,必须以文件形式告知产废单位进行转移,同时根据本级批准文件情况发放联单,不得出现产废单位(除市直管企业)以市局批复文件为依据进行转移的情况)。

3、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对每家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建立专门的危险废物管理档案,一企一档。对每批次危险废物转移的时间、名称、种类、数量、接收单位、转移路线以及企业每批次转移押运人员等资料准确记录收集留存。要建立转移台账。以县(市、区)为单位每月的5日前上报本辖区内危废经营单位上一个月的危险废物接收情况月报表,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一季度本辖区内危废产生单位转移情况季报表(见附件2、3)上报市环保局。

附件:

1.保定市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

2.保定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接收情况月报表

3.保定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转移情况季报表

2016年9月23日

附件1:

保定市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

填表须知

1.申请转移(包括转入、转出)危险废物的单位,应认真、如实填写此“申请表”。

2.“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3.填表说明:

  • 产品;指产废单位生产的产品。
  • 废物名称:指废物的具体名称。
  • 废物类别及废物代码: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类别和废物代码。
  • 特性: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危险废物的特性,包括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
  • 危险废物产生工艺:如实叙述申请转移的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节点,并附简明流程图。
  • 转移计划:指根据运输及产生等实际情况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申请的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批次。

承诺书

我代表申请单位郑重承诺:本申请表所填内容及相关支持资料是完整和真实的。转移的危险废物名称、类别、代码、数量与实际相符。保证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并按照批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进行转移,保证申请转移的危险废物全部到达接收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转移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采取合理的控制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危险废物转(□出□入)申请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申请单位地址

 

行业代码

 

产品名称

 

产量

吨/年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邮编

 

序号

申请转移危废名称

类别及代码

特性

数量

(吨)

产生工艺

转移计划

 

 

 

 

 

 

第一批:时间: 数量:(吨)随车跟运人:(产废单位人员)

 

 

 

 

 

 

第一批:时间: 数量:(吨)随车跟运人:(产废单位人员)

(可自行加页)

  • 接收单位情况

序号

接收单位名称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

联系人及电话

处置协议有效期

 

 

 

 

 

 

 

 

 

 

 

 

 

 

 

 

  • 运输单位情况

序号

运输单位名称

道路运输许可证编号

联系人及手机

承运申请危险废物名称及类别

承运车辆运输资质、车牌号及承运人姓名

 

 

 

 

 

 

 

 

 

 

 

 

 四、转移运输路线

1、路线:

产废单位门前路--道路名称--道路名称(道路编号)--道路名称(道路编号)--道路名称(道路编号)--接收单位门前路

2、途径:

县级及县级以上所有行政区名称

五、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所在县(市、区)环保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保定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接收情况月报表

县(市、区)环保局:

年 月

接收单位

转出地域

转出单位

危险废物类别、代码

转移数量(吨)

到厂时间

批准文件文号

对应联单编号

转移类型(跨省、跨市、市内)

备注

 

 

 

 

 

 

 

 

 

 

 

 

 

 

 

 

 

 

 

 

 

 

 

 

 

 

 

 

 

 

 

 附件3:

保定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转移情况季报表

县(市、区)环保局:

年  第 季度

转出单位

接收单位

危险废物类别、代码

转移数量 (吨)

出厂时间

批准文件文号

对应联单编号

转移类型(跨省、跨市、市内)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