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办理程序》的通知

2010-09-29
发布日期: 2010-09-29 施行日期: 2010-09-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
法规类别: 固废管理 发文字号: 冀环防〔2010〕330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办理程序》的通知

冀环防[2010]330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根据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2009年第65号)要求,我省修订了《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办理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程序》自本件印发之日起作废。

附件: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办理程序(见引用知识)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