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6
发布日期: | 2021-10-26 | 施行日期: | 2021-10-26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 地方政府规章 |
法规类别: | 固废管理 | 发文字号: | 铜陵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 |
发布日期: | 2021-10-26 | 施行日期: | 2021-10-26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 地方政府规章 |
法规类别: | 固废管理 | 发文字号: | 铜陵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 |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决定
铜陵市人民政府令
(第5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决定》业经2021年10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孔涛
2021年10月26日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决定
鉴于《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经正式施行,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现决定废止《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18年7月16日铜陵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