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8
发布日期: | 2020-08-18 | 施行日期: | 2020-08-18 |
时效性: | 效力位阶: | ||
法规类别: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08-18 | 施行日期: | 2020-08-18 |
时效性: | 效力位阶: | ||
法规类别: | 发文字号: |
本标准规定了废钢桶再生应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分类、一般要求、再生钢桶和再生钢材制备、质量、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等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含有或沾染危险废物的200 L及其以下的废钢桶(以下简称废钢桶)制备再生钢桶、再生钢材。可作为废钢桶清洗再生利用企业项目建设、质量管理的参考。也可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行业废钢桶环境管理的参考。其他规格的废钢桶、废铁桶等废金属桶清洗再生可按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合于废钢桶以协同处置为目的再生的利用方式。